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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指南
一、不良资产业务
 
  • 1、商业化收购:根据市场原则购买出让方的资产,并对所收购的资产进行管理和处置,最终实现回收。
  • 2、追加投资:以提升资产处置回收价值为目的,运用现金资本金对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追加必要投资,最终实现现金回收的投资行为。
  • 3、债转股:通过法律程序,将债权转为股权,获得股东权利和股权增值收益。
  • 4、债务追偿:向债务人(企业)追讨债务。 
  • 5、资产转让/出售:向特定主体转让所持股权、抵债实物资产、债权类资产等。
  • 6、以物抵债: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拥有的实物资产抵偿所欠债务。
  • 7、债务重组:为促进债务人、担保人按时还款而对原借款合同进行变更,如变更还款期限、改变还款方式、减免原债务的部分本金、利息等。
  • 8、资产置换:为便于管理和处置,将所持的股权、抵债资产或其他资产,按照对价与其他主体合法持有的资产进行互换。
  • 9、资产拍卖:通过竞价拍卖处置持有的股权、抵债资产或其他资产。
  • 10、资产租赁:通过租赁手段,在一定期限内让渡所持资产的使用权。
  • 11、资产托管:为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将所持的资产委托给特定组织进行管理。
  • 12、破产清算:对于资不抵债且拒不还款的债务人、担保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其破产清算,并以清算资产抵偿其所欠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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